所以,除非是同一個new出來的對象,他們的比較后的結果為true,否則比較后結果為false。 JAVA其中全部的類都是繼承於Object這個基類的,在Object中的基類中定義了一個equals的方法,這種方法的初始行為是比較對象的內存地 址,但在一些類庫其中這種方法被覆蓋掉了。如String,Integer,Date在這些類其中equals有其自身的實現,而不再是比較類在堆內存中的存放地址了。
對於復合數據類型之間進行equals比較,在沒有覆寫equals方法的情況下。他們之間的比較還是基於他們在內存中的存放位置的地址值的,由於Object的equals方法也是用雙等號(==)進行比較的,所以比較后的結果跟雙等號(==)的結果同樣。
值類型是存儲在內存中的堆棧(簡稱棧),而引用類型的變量在棧中不過存儲引用類型變量的地址,而其本身則存儲在堆中。
所以。==比較的是棧里的地址。而equals比較的是棧里面地址所指向的堆里面的內容。
public class TestString { 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{ String s1 = "Monday"; String s2 = "Monday"; if (s1 == s2) { System.out.println("s1 == s2");} else{ System.out.println("s1 != s2");} } } //編譯並執行程序,輸出:s1 == s2說明:s1 與 s2 引用同一個 String 對象 -- "Monday"!
再略微修改一下程序,會有更奇怪的發現:
public class TestString { 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{ String s1 = "Monday"; String s2 = new String("Monday"); if (s1 == s2) {System.out.println("s1 == s2");} else {System.out.println("s1 != s2");} if (s1.equals(s2)) {System.out.println("s1 equals s2");} else{ System.out.println("s1 not equals s2");} } } //我們將s2用new操作符創建 //程序輸出: //s1 != s2 //s1 equals s2 //說明:s1 s2分別引用了兩個"Monday"String對象
3. 字符串緩沖池
原來。程序在執行的時候會創建一個字符串緩沖池當使用 s2 = "Monday" 這種表達是創建字符串的時候。程序首先會在這個String緩沖池中尋找同樣值的對象,在第一個程序中,s1先被放到了池中,所以在s2被創建的時候,程序找到了具有同樣值的 s1
將s2引用s1所引用的對象"Monday"
第二段程序中,使用了 new 操作符,他明確的告訴程序:"我要一個新的!
不要舊的!"於是一個新的"Monday"Sting對象被創建在內存中。
他們的值同樣,可是位置不同,一個在池中游泳一個在岸邊歇息。
總結例如以下:
==比較的是2個對象的地址,而equals比較的是2個對象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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